

塞浦路斯与爱沙尼亚
企业税务比较
更新时间: 塞浦路斯: 4/05/2026 / 爱沙尼亚: 4/05/2026
比较塞浦路斯与爱沙尼亚的企业税率、申报到期日、预扣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
塞浦路斯与爱沙尼亚企业税务比较
基础企业税务比较
企业所得税(CIT)
塞浦路斯
爱沙尼亚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12.5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不对留存收益征税。分配利润按20%的税率征税。常规分配的股利适用14%的减税率。从2025年起,分配利润的一般税率将增加至22%。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相关税收/日历年后第二年的3月31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公司所得税按月计征和申报。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相关税收/日历年后一年的8月1日。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分配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分配时支付。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于相关纳税/日历年的7月31日和12月31日等额分期付款。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不适用,因为税款仅在分配时应缴纳。
预扣税(WHT)
塞浦路斯
爱沙尼亚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17/0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0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10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10
资本利得税(CGT)
塞浦路斯
爱沙尼亚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20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没有单独的资本利得税;利得在分配时按公司税率视为普通收入征税。
有效税率(ETR)
塞浦路斯
爱沙尼亚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11.4%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17.0%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5.92%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