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企业所得税(CIT)
澳门补充税(企业所得税)对超过30万澳门币的应税利润征收12%的税率,30万以下部分适用3%至9%的累进税率。2025纳税年度,首60万澳门币应税收入免税(原免税额为3.2万澳门币)。
属地征税制度(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仅对来源于澳门的收入征税,但属于税务居民的跨国企业组成实体除外,其全球收入仍须纳税。转让定价规则要求关联交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纳税人分组:
- A组(注册资本或年均利润≥1百万澳门币):按实际会计收入评税;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 B组:按核定方式评税;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补充税分两期等额缴纳,分别于9月和11月到期(税额低于3,000澳门币的须于9月一次性缴清)。
2026年主要优惠:合格基金管理公司和企业财资中心适用5%税率;研发支出首300万澳门币享300%加计扣除(超出部分200%);来源于葡语国家的收入豁免。PwC World Tax Summ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