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与新加坡
比较爱沙尼亚与新加坡的企业税率、申报到期日、预扣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
更新时间 — 爱沙尼亚: 4/05/2026 · 新加坡: 4/04/2026

基础企业税务比较
更新时间 — 爱沙尼亚: 4/05/2026 · 新加坡: 4/04/2026企业所得税(CIT)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不对留存收益征税。分配利润按20%的税率征税。常规分配的股利适用14%的减税率。从2025年起,分配利润的一般税率将增加至22%。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17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公司所得税按月计征和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30 November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分配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分配时支付。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评税通知书送达后一个月内。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不适用,因为税款仅在分配时应缴纳。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应课税收入的估算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提交。估计税款应在收到评估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或根据分期付款计划分期缴纳。
预扣税(WHT)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0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NA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10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15/10
增值税(VAT)
资本利得税(CGT)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没有单独的资本利得税;利得在分配时按公司税率视为普通收入征税。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NA
有效税率(ETR)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17.0%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16.09%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0.0%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