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沙尼亚与尼加拉瓜
企业税务比较
更新时间: 爱沙尼亚: 4/05/2026 / 尼加拉瓜: 4/06/2026
比较爱沙尼亚与尼加拉瓜的企业税率、申报到期日、预扣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
爱沙尼亚与尼加拉瓜企业税务比较
基础企业税务比较
企业所得税(CIT)
爱沙尼亚
尼加拉瓜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不对留存收益征税。分配利润按20%的税率征税。常规分配的股利适用14%的减税率。从2025年起,分配利润的一般税率将增加至22%。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标题评分为 30%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公司所得税按月计征和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在财政年终后的两个月内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分配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分配时支付。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到期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不适用,因为税款仅在分配时应缴纳。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每月按总收入1-3%预缴税款
预扣税(WHT)
爱沙尼亚
尼加拉瓜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0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15/15/15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0/10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15/15/15
资本利得税(CGT)
爱沙尼亚
尼加拉瓜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爱沙尼亚没有单独的资本利得税;利得在分配时按公司税率视为普通收入征税。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15%
有效税率(ETR)
爱沙尼亚
尼加拉瓜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17.0%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26.85%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0.0%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1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