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适用于2024年开始的税收年度(之前为19%)。资本利得受到与一般企业所得税相同的税率的影响。预付税款每半年或每季度支付一次。纳税申报和缴纳期限为纳税申报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如果通过电子途径提交,则为四个月),或者对于经过审计的实体或由注册顾问提交纳税申报的实体为六个月。一般增值税率为21%。非居民股息、利息和版税适用15%的源泉税(收款人为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且未与捷克签订税收协定或税务信息交换协定的国家的居民时为35%),而居民仅对股息适用15%的源泉税。居民的利息和版税不适用源泉税。
基准国家/地区
VS比较国家/地区
比较企业税